德力西胜诉!胡成中得到浙江监管部门力挺

时间: 2023-09-09 17:35:58 |   作者: 优游登陆

  近30年字号之争,胡成中创立的德力西集团近日获得关键性胜诉——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德力西联合”“傍名牌”。

  1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德力西联合”故意申请核准、登记与德力西集团相同或近似的字号,缺乏合理依据,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该终审判决意味着缠斗近30年的“德力西”字号之争,胡成中创立的“德力西集团”再赢关键性胜利。

  1991年,乐清县德力西电子元件厂登记成立,1994年组建浙江德力西集团,后经原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为全国无区域集团公司,2001年1月变更为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前身上海德力西开关厂于1994年注册成立,1998年取得上海德力西(企业)有限公司的名称预先登记,1999年变更名称为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

  2014年,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成为德力西开关体系核心企业。

  公司原设立于温州,后迁移至江西省上饶市。公司法人代表张碎杰,与胡成中同为乐清柳市人。

  两个“德力西”一前一后,虽登记注册时间仅隔数年,但两家在规模上一开始就有巨大差距.

  1994年德力西集团组建时注册资本为2亿元,而同年上海德力西开关厂注册资本仅100万元。27年后,两家“德力西”的实力更呈现天壤之别。

  德力西集团连续19年成为中国企业500强,三次摘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现有五大生产基地、员工2万余人,在国内拥有6万多家电气产品营销售卖门店,产品和服务支持网络覆盖60多个国家和地区。

  “面对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瓶颈,我们的企业和团队就好像行走在狭窄的山脊上一样,有时离失败竟然仅有一步之遥。”

  天猫上有“DELIXI德力西”和“D&C上德”两个品牌,上海德力西集团(德力西集团子公司)开设的“德力西上海专卖店”和上海德力西开关开设的“dc上德旗舰店”并存。

  “经常有消费者找到我们投诉,说上海德力西的产品有问题,一看商标是D&C。”

  当年8月,上海德力西集团得知上海德力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字号相同,即向上海市工商局反映。

  经上海市工商局协调,后者更名为上海德力西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过仍未放弃“德力西”字号。

  1999年9月23日,上海德力西集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海市工商局核准上海德力西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上海闸北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上海德力西集团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30日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2000年2月28日,德力西集团向商标局递交《关于请求撤销以驰名商标“德力西”为字号的企业名的投诉书》。

  此后,在2000年11月24日、12月7日,2005年11月25日,2006年4月21日、8月21日的相关诉讼中,均为德力西集团胜诉。

  2005年11月25日,上海市工商局就德力西集团所提责令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停止在企业名中使用“德力西”字号的行政申请,作出处理决定,驳回申请。德力西集团不服,向上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后的2006年4月21日、8月21日、12月12日,上海德力西开关赢得相关诉讼。

  不过,虽然两家德力西创始人都是浙江人,浙江工商部门却明确力挺德力西集团。

  2000年3月7日,浙江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关于请求制止恶意注册“德力西”企业字号行为的报告》,认为上海德力西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侵犯浙江德力西公司的合法权益。

  目前,德力西集团与德力西联合的股东——上海德力西开关仍有一起诉讼正在审理中。

  2017年2月7日,德力西集团再将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诉至上海普陀法院。2018年4月27日,普陀法院判令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立马停止侵害德力西集团享有的“德力西”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德力西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上海德力西开关对此判决未上诉。

  德力西集团不服该判决,认为上海德力西开关不仅侵犯“德力西”商标权,同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不再使用“德力西”字号,因此提出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听取德力西集团的上诉理由后,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民事裁定,判定以一审事实查明不清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将该案发回重审,由上海普陀法院继续审理。

  本次北京市高院的终审判决,来自德力西集团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的诉讼。

  2016年6月23日,德力西集团向原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涉案申请,请求依法纠正德力西联合企业名及以其为核心企业组建的公司集团名称、责令德力西联合变更企业名,不得再使用与“德力西”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

  2017年4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驳回上述请求,并作出被诉决定,认为“你公司与被申请人字号不同,且不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故我局核准企业名并无不妥”。

  此案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定,“德力西联合”与“德力西”二者构成高度相近的字号。

  “虽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抗辩称德力西集团未能提供德力西联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并已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证据,但并非是应当予以核准、登记的正当理由。”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德力西联合企业名的行为违反企业名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被诉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并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德力西联合理应在成立时即知晓德力西集团的企业名,其申请核准、登记与德力西集团相同或近似的字号缺乏合理依据。原因有四点——

  第一,该案中德力西联合的成立时间晚于德力西集团现名称核准登记时间超过十年;

  第二,德力西联合的股东之一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与德力西集团之间曾存在系列企业名争议;

  第三,德力西联合法定代表人张碎杰的住所地与德力西集团住所地均位于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

  第四,德力西集团的“德力西”商标在电气、开关行业长期以来具有较高知名度。

  北京市高院经审理认为,德力西集团自1991年6月27日开始使用“德力西”字号,于2001年1月5日经登记变更为现名称。

  德力西联合于2014年4月15日登记其企业名,远晚于德力西集团登记变更企业名的时间。德力西联合在理应知晓德力西集团企业名的情况下,仍然申请核准、登记与德力西集团相同或近似字号缺乏合理依据,其企业名称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这一终审判决是否会对正在由上海普陀法院继续审理的德力西集团与德力西开关相关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尚未可知。